我被領到他們拍攝場地的閣樓去。 當電梯門打開,門外正站著那個瞳孔帶湖水藍色的男人。 他走上前自我介紹, 並告訴我公司要我來取的衣服, 其實在樓下,他主動說不介意帶我去取我要的衣服。
這男人顯得有點笨拙,但卻非常可愛。 他的眼神一直在我身上流轉 、舞蹈著……竭力的,展示著他自身的魅力。
就在那程從閣樓到地下的電梯旅程中,我已決定要跟他結婚。
其實,我一直都很務實。 但當電梯抵達地面, 就在電光火石間,我知悉我倆就此聯系上。 他好像正好觸動著我每一個細節,‘蓬!’的一聲,火光便亮起。 就在那一瞬, 他對我而言,變得非常的親近。
他長得如此英挺,成熟,可溝通……甚至令人望而生畏。 面對他,我旣高興但也非常的害怕; 因為,我知道他是與眾不同的,至少,跟我之前遇上過的都不盡相同。
當年38歲的時裝雜誌編輯:
在巴黎生活了三年半後,我決定搬回紐約定居並參與一本新雜誌的編輯工作。 當我回到紐約的第四天,我去了觀賞一個年輕設計師的時裝展。
那天的時裝展在一個閣樓舉行, 我注意到一個男生被人群擠到站在一旁, 我當時想: 他長得真的可愛。 當表演結束後,我仍然坐在自己的座位上,不斷擺弄著我的筆和筆記本,直到,我覷見,那男生駝色的大衣,飛揚著。
那天的時裝展在一個閣樓舉行, 我注意到一個男生被人群擠到站在一旁, 我當時想: 他長得真的可愛。 當表演結束後,我仍然坐在自己的座位上,不斷擺弄著我的筆和筆記本,直到,我覷見,那男生駝色的大衣,飛揚著。
我情不自禁的走近他,正如我先前所說,我們正在一個閣樓,最快走出去的途徑,是往樓梯走下去。 我一次又一次的審視他,微笑……他回了我一個又一個淡淡的笑容。
但當我們甫走到街上, 他卻落荒而逃。 我相當肯定,他在躲著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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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生10日後,竟然被上司指派到時裝編輯的工作間,取回一些衣物。 終於,他沒有再逃跑,也沒能逃跑。 沒多久, 他倆便生活在一起。 同居後第3年,編輯得了喉癌。
社交圈子中,一直盛傳編輯患的是愛滋病。 男生貫徹他沉默的個性,但卻毫不猶豫的斷絕與所有造謠者交往。
24年後的今天,他們仍然在一起。
當有人驚異於同性戀情居然可維持這麼長遠時,當年的設計師助理,今天跳出美國,征服歐洲的名設計師卻輕描淡寫的回答說: ‘我所知道的恆久關系,都發生在同性戀者身上; 相反,廿多年來,我們身邊的異性戀朋友,戀愛、結婚、離異……再重複幾遍的又反而不計其數。 我想,今時今日, 有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,仍然假設同性戀關系只建基和側重於慾欲而非感情之上,其實是相當令人感費解的! 無論我是否同性戀者,我都是一個享受作為他人“另一半”的人。 況且,我倆彷彿早就聯系在一起。 我想,這是彼此間的一種認知; 而這認知,大抵就是,當我望著他時, 我像是回到家一樣。’
這是 Tom Ford 和 Richard Buckley 的故事。 全文載於本年2月號的 《OUT》雜誌。
本來, 我單純的把兩篇訪問剪貼下來,留個紀念就可以了。 但把它譯了一譯,又卻能把自身的某種感覺都喚醒過來。
當你遇上一個人,他/她的眼神能安撫著你,讓你的心督定下來。 無論,當初你們遇上時,是處於何種關係; 最終,你們都能愛上。
一見鍾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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